伤眼处理用生理盐水或0.2%新洁尔灭或3%硼酸水溶液轻轻冲洗患眼,清除一切污物,伤口小于3毫米,无内容物脱出者可加压包扎;伤口大于3毫米者,应作伤口缝合术;有内容物脱出者,应酌情处理;有眼内异物,特别是金属异物时,应尽早取出;若眼球无保留价值,又有产生交感性眼炎的易患因素,可考虑摘除眼球,对晶珠混浊也可根据受伤的情况酌情处理。
常规注射破伤风抗毒素1500国际单位,以预防破伤风。
眼局部用药一般使用具有消炎、止痛、扩瞳等作用的眼药水。
针灸
对伴有外伤性玻璃体积血、眼底出血、前房出血的患者可取上睛明、四白、合谷、曲池、风池等穴施以针灸,视力可明显提高。